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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7章 炮轰与被炮轰 (1 / 4)

除了林年同,列孚等人在影评中也纷纷为许望秋和《冷》叫屈,认为《冷》是一部深刻反映现实的力作,禁止这样的电影上映,实在太可惜了。他们在为《冷》叫屈的同时,也在对电检处制度提出了质疑,觉得电检制度限制了香江电影发展。

不过他们的文章主要还是评论电影,只是在文章末尾对电检制提出质疑,并没有深入讨论这个问题,读到他们文章的人,也没把这个问题放在心上。毕竟香江电检制已经存在很多年了,电影被禁是常态,没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。

第二天上午,《东方日报》的记者对许望秋进行专访。记者问许望秋:“《冷》没有通过电检,禁止公映,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?”

许望秋直接对电检制开炮了:“这件事在拍摄之初就预料到了,当时就觉得肯定会被电检处禁止上映,不过我在海外有些影响力,卖海外版权应该能回本,所以,我们还拍摄了这部电影。在拍摄《冷》的期间,我了解了一下香江电检制的由来和历史,发现了一个问题,就是电检处对电影进行审核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最开始是由总督会同行政局制定《电影检查规例》,在1973年,电检处制定了新的规则《电影检查标准指南》。不管是最初的《电影检查规例》,还是后来的《电影检查标准指南》,都没有立法,是行政条理,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我到过香江几次,经常会有人拍着胸口对我说,我们香江可是法制社会,不像你们内地巴拉巴拉。那我就要问问了,既然香江是法制社会,那电检制度合法吗?”

记者目瞪口呆地看着许望秋,一阵狂喜涌上心头。

大新闻!绝对的大新闻!

回到报社后,记者以最快的速度将稿子赶了出来。主编看过后,也觉得是大新闻,但觉得文章标题不够吸睛,将其改成“许望秋炮轰电检制不合法”。

第二天早上,《东方日报》全文刊发了对许望秋的采访。文章见报后,立刻在香江引起轩然大波。随后《星岛日报》、《南华早报》、《明报》等知名报纸,纷纷转载许望秋的采访,并在专栏中讨论电检制是否合法的问题。

媒体大规模报道后,不但电影圈高度关注,整个香江社会都开始讨论这个问题。香江自诩为法制社会,港府下属机关运作竟然不合法,那所谓法制社会不就是天大的笑话么。

电检制不合法,没有法律依据,电影圈不少人是知道的。只是很多人觉得捅出来没用,也不敢捅出来。把这事捅出来,电检处很可能把《电影检查标准指南》上报立法院,将《电影检查标准指南》变成法律,根本没用。这样一来,就把电检处得罪了,以后次次卡你的电影,那你的电影之路就走到头了。

香江电影人不敢对电检制说什么,但许望秋站出来抨击电检制,他们是打心眼里支持的。

“许望秋胆子真大,炮轰电检制这种事,也只有他敢干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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