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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七章、找对地方了 (1 / 3)

出了陈国公府,潘龙又去了大理寺的监牢。

大理寺是从地方衙门到刑部之间的一个过渡机构。

按照大夏律法,刑分五等,依次为斩、流、徒、监、罚。依次对应死刑、流放(到荒凉偏僻的流放地服十到二十年苦役)、徒刑(十年以下的劳役)、监禁(三年以下的囚禁)以及罚金并公开诵读认罪书。

在这五等刑罚之外,还有附带的杖责、木板等刑罚,但一般不用――帝甲子当年定下规矩,除非拷问,否则不用肉刑。就算是拷问,关小黑屋其实也比单纯的殴打要有效得多。

五等刑罚之中,斩、流二刑是必须报京畿审核的。负责审核的就是大理寺。

流放罪由大理寺审核确定;死刑则由大理寺审核之后再报刑部复核,复核无误批复地方,才能正式执行。

所以一般来说,地方官府判决犯人死刑,往往会将执行时间定在几个月之后,这就是为了方便大理寺和刑部的两轮审核。

而司法实践中,大理寺往往会将一些判处流放罪的犯人押送到京畿来亲自复审,所以大理寺的监牢里面,总是关着一大批将要被押送到穷山恶水之地服苦役,估计这辈子都没命回到故乡的家伙。

苦役可不是请客吃饭,大多数犯人一般做个三五年就会积劳成疾而死。只有那些最强壮的,才可能熬过短则十年长则二十年的苦役,最终刑满释放。

而赵贤达之所以会去大理寺监牢,就是从中挑选可以训练成暗卫的人,带去进行秘密训练。

这样的人注定不可能得到真正的信任和重用,甚至可能在训练之前会先被洗脑。就算他们完成了训练,在暗卫之中也是从事一些最辛苦和危险的工作,说白了就是炮灰。

赵贤达身为暗卫的教头,又是负责洗脑工作的,他当然会经常去大理寺监牢。

但潘龙也没在这里遇到他。

所以他去了第三处地点。

一个暗卫训练营。

赵心诚给他的四个地点,分别是陈国公府、大理寺监牢、暗卫训练营和诸赵陵园。

按照赵心诚的说法,赵贤达这个人,要么在自己家里,要么在大理寺监牢或者暗卫训练营选拔、训练暗卫,要么就是在诸赵陵园扫墓和怀古。

这个人的生活非常简单,简单到犹如植物一般平静。

想要找到他,除非是他出外勤了,否则只要把这四个地方走一遍,必定能遇到。

诸赵陵园距离神都有点远,潘龙要一处处拜访,自然是由近至远挨个儿来。

那处暗卫训练营十分特别,却是在东春城的一个戏楼下面。

那处戏楼占地颇大,光舞台就有正副三处,最多的时候可以容纳六千多人一起看戏,是整个京畿地区最大的戏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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