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2章 酒课提举司 (1 / 3)

皇宫南端外边,千步廊东侧。

户部有五间原先闲置的房屋粉刷一新。

中间最大的那间房屋门楣上挂着一个崭新的牌匾,上面写着五个大字:

“酒课提举司”。

朱由检在朝堂上和群臣达成协议:征收酒税,并且让茅元仪做户部郎中,主管此事。

但这毕竟只是笼统一说,不能原样照搬。

比如郎中一职本是分属户部十三地方司内。

现在另设一郎中,专管酒税,就不太合理。

户部为落实此事,又和内阁反复协商,奏报皇帝,才形成具体方案。

户部内新设一个酒课总提举司的机构,由茅元仪任总提举。

按品级,总提举也属于从五品官职。

这一日。

茅元仪在酒税总提举司衙门内,对两份公文做最后的审阅。

审阅完毕之后,两份公文就要抄印复制。

由提举司吏员盖上官印。

再快马由近至远发往全国各地。

第一份公文内容是:

各州县地方建立酒课分司。

设正副提举二人。

税使四人。

下设评估所、布告所、核算所、征管所、举报所、稽查所、照磨所、储运所、人事所、监察科。

这最后的监察科名义上挂在酒课司下,实则对都察院负责,专门负责监察本地酒税司是否有贪渎不法之事,直接向巡查御史报告。

先由各地知县从当地三十五岁以上的生员中选拔六人、

分任正副提举和税使。

提举则再负责选拔年龄二十五岁以上的童生充当各所正副主事。

其他所需算手、抄手、差役由各所自行招募。

凡在各酒课司任职满三年,考核优秀者,原先的生员,可赐同举人出身。原先的童生,可赐同生员出身。

最后一条是朱由检和茅元仪商议后决定的,另有专门的圣旨,通过各地提学御史和教谕传达下去。

朱由检深知,这最后一条加上去后,巨大的激励效果。

此时明朝全国各地的生员总数大概在五十万以上。

这是明末顾炎武的估算。

而现代历史学家的估算,有认为明代生员总数在六十万以上。

童生数量自然更多,全国童生数量可能超过六百万以上。

这五十多万的秀才,和六百万的童生,是一个庞大的有文化的人力资源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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