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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八章 家宅的代价(求首订!) (1 / 3)

罗旭说着站起身,在办公室里走了起来。

“根据公司法,公司解散的理由有很多,其中包括根据章程中公司届满或约定解散事由、合并分立解散、吊销执照解散。”

看着罗旭背着手一边走一边背法条的样子,吴宪的气就不打一处来。

“你想说什么?”

“最后一条,公司遇到严重危机、困难,经持股10%以上的股东可向法院申请解散,或者单独、合计持有10%以上的股东向法院直接起诉解散,这一条在法理上叫做司法解散!”

听到这句话,吴宪一脑门子汗都出来了。

关于司法解散这些具体内容他并不了解,毕竟公司有法务部,但按照罗旭说的,他们有这样的权力,虽然集团不会被判决解散,那也受不了他三天两头去法院起诉吧?

集团本来好好运作着,天天吃官司,这谁受得了?

而且这官司来源于内部,消息要是报道出去,中尚资本内部连年官司不断,这也势必影响声誉啊。

“罗先生,你是要打算和中尚鱼死网破了?”

罗旭笑了笑:“你看……急了不是?吴老先生,如果中尚资本好好经营,我每年拿着三成分红,我为什么非要申请解散?”

吴宪微微皱起眉,这家伙到底几个意思?

见吴宪的表情,罗旭笑道:“以后我们就是中尚的老板之一,也希望和吴老先生合作愉快,你们干活儿,我只管收钱,但业绩如果不好,我该申请解散还是会去申请的,听到没有?”

听着罗旭命令的口气,快八十岁的吴宪感觉自己的肺部顿时大了一倍。

这话是在侮辱谁?

说我吴家是给你们干活儿的?

可话又没错,罗旭现在占了三成股份,抛开股票市值不说,他的确可以享受三成利润分红啊。

“罗先生,你是在命令我吗?”

“嗯……作为股东,算是对你们的一种勉励,不过咱丑话说前头,我们还拥有查账权,定期你让集团财务把报表发我一份,我需要审阅一下,不然我怎么知道分红有没有猫腻?”

听到这,苏檬已经越来越明白了。

罗旭这百分之三十多股份玩儿的,可要比吴家那绝对控股权还像个大爷啊……

吴宪瞪起眼睛,一掌拍在了桌子上:“你太过分了!”

罗旭蹭一下站了起来:“吴老先生,我只是在行使我自己的权利,如果你有什么不满意,去找立法机关,我也不是你吴家晚辈,你别跟我在这嚷嚷!”

“姓罗的,你……你太过分了!”

吴丙宽也是站了起来,看着一个小辈跟自己父亲这么说话,他也忍不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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