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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刘爱雨死里逃生 (1 / 3)

刘麦秆只老实了几天,欲望的虫子又蠢蠢欲动,他又开始走江湖了.说他是个庄稼人吧,他不下田、不耕作、不养牛羊,几亩地荒着,长满了半人高的野草;说他是个公家人吧,没单位、没职业、没工资。

村里人说刘麦秆是四不像,陈背篓说他就是一条蛆虫,只喜欢在臭水坑里生存。

刘麦秆撇下的地,陈背篓不忍心荒着,幸幸苦苦地替他种上,到了秋后,给他装些粮食,不是他的面子大,而是陈背篓看刘爱雨和死去的田明丽可怜。

给刘麦秆送粮食时,陈背篓心里堵,很别扭。

陈背篓的爹给刘麦秆的爹当了几十年长工,每年辛勤耕种,到年底,领取粮食和工钱,养活一家人。而现在,刘麦秆四体不勤、五谷不分,是陈背篓种地养活他这个寄生虫。

陈背篓恍惚觉得世道又变回去了,他接了他爹的班,继续给刘家当长工,而刘麦秆却心安理得地接受享受着,陈背篓心里非常不爽。

陈背篓常常唉声叹气:“我这是下贱啊,手指不疼,硬往火堆里塞。”

刘麦秆一走几天,撇下刘爱雨不管,刘爱雨便和陈望春同吃同住,何采菊认为理所当然,陈背篓却嘟嘟囔囔,认为虽然两人订了亲,但没下聘礼,没过门,怎么能住在一起?

何采菊又气又笑,说:“两个小屁孩,懂个啥?”何采菊心里明白,小气吝啬的陈背篓是嫌刘爱雨吃了他家的,喝了他家的,他心疼。

结婚后,何采菊才发觉陈背篓心眼小,看得近,婆婆妈妈的,没有男人的胸襟和大气。

刘麦秆一回家,何采菊就把刘爱雨送了过去,陈望春不高兴,但何采菊必须这么做,她不能把人家父女隔开啊。

在何采菊家,刘爱雨是公主,回到她家里,就是奴隶,刘麦秆穷得叮当响,却谱子摆得蛮大;每天早上要吃早餐,刘爱雨得早早起来,给他烧水,烤馒头,刘麦秆坐在炕头上,就着馒头喝茶,一个早晨能喝一壶水。

中午,刘麦秆吃面条,刘爱雨和面、揉面、擀面、切菜、炒菜,忙得一塌糊涂,刘麦秆却坐在树下,翘着二郎腿,唱着秦腔,等着饭来张口。如果面不筋道或者不合口味,刘麦秆便黑着脸,让刘爱雨重做。

为了能做出一顿刘麦秆满意的饭,刘爱雨没少挨打,而刘麦秆打刘爱雨时,下手很重,捞起啥,顺手就往身上招呼,刘爱雨常满身伤疤。

晚上睡觉前,刘麦秆要泡脚,要刘爱雨捏他的臭脚,一折腾就是半个多小时。

刘爱雨总盼望着她父亲出门去,越远越好,最好永远不要回来。

秋天时,刘爱雨肚子疼,那段时间,阴雨连绵,出村的道路泥泞不堪,刘麦秆不便出行,便呆在家里。刘爱雨肚子疼,他不放在心上,说冷水喝多了,或者说肚子里有蛔虫,过几天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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