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舍内,一片不可思议的声音。
“什么?不犯罪?”
“为什么啊?你虚构的这个案例中,这不是明显的受贿么?”
“这不是板上钉钉的犯罪么?”
……
连上铺正跟老婆孩子视频的张技术员,此时猛地翻身,也趴着护栏瞪着眼睛向下望去:“啥?”
“不犯罪!”林林开始解释,“首先我给大家科普两个概念,法律职权和事实职权。
法律职权是国家给予的责任本职义务,是依法确定的职权,事实职权是你在这个职位上所拥有的权力,甚至是私权。
在这个虚构的案例中,gong、an、ju长去找校长,利用的是法律职权还是事实职权?”
刘源搓着下巴的胡子,脱口而出:“当然是事实职权,他又管不了校长,不是一个系统的。”
林林追问:“那他谋取的是正当权益还是不正当权益?”
“当然是正当权益。”
“所以,在这个虚构的案例中,gong、an、ju长不构成犯罪。
受贿罪,必须谋取不正当利益。在谋取正当利益时,必须利用的是法律职权才构成犯罪。
gong、an、ju长谋取正当权益,且没有动用法律职权,只用了事实职权,所以不构成犯罪。”
“原来如此!”
“万万没想到啊!”
“这真的是出乎我的认知了。”
……
张技术员冲着威信视频里的儿子道:“要不咋说还得多学习呢,听到了吧,没文化能行么,是不是儿子?”
林林再举例:“那么,如果gong、an、ju长没有去找校长,而是找到了教育ju长,分给教育ju长5万块钱,让教育ju长帮个忙,去处理学校这个拖欠工程尾款的问题,请问教育ju长构不构成犯罪?”
“也不构成!”
“应该是不构成吧!”
“gong、an、ju长都没犯罪,教育ju长当然也没犯罪啊。”
“错,教育ju长构成受贿罪。”待众人惊呼声落下,林林道,“教育ju长直接管辖校长,这件案例中他利用的是法律职权,而不是事实职权。
虽然他谋取的是正当利益,但运用了法律职权,所以构成受贿罪。
所以,受贿罪的评定可以从两个维度考虑,1,是否谋取正当利益,2,动用的是法律职权还是事实职权。
只要动用了法律职权,必然是受贿罪,不管是不是谋取正当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