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森和麦迪逊真的是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,解决这些问题吗?
并不完全是。
不过,和私家侦探、FBI探员那两条线索相比,他们的手段,就温和多了。
杀人魔给伊森设定的第四个任务,便是让他击杀一名毒贩,但在最后关头,他收手了。
理由也非常的简单,因为对方是两名孩子的父亲,而他也是孩子的父亲。
看着那颤栗惊悚,想要嚎啕大哭但又不敢宣泄情感的两名小女孩,他――
放弃了。
郁结的身影令人心碎,佝偻的身躯更显高大。
这个选择仿佛是在强化点题,但随着伊森的放弃,众人的心中也升腾起了一种失落之感。
他不要自己的孩子了吗?
他宁愿陷入悲痛之中,也不想去破坏一个恶人的家庭,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吗?
他这到底是在拯救自己,还是在宽恕恶人呢?
安德烈-塔可夫斯基曾经说过,电影的本质,就是在雕刻时光。
但与此同时,他也在自己的书中点出,艺术家的责任,是给观众们带来启迪。
银幕上伊森的选择,便是一个争论的爆点。
到底是和世界上最失败的特工一样,说出‘原谅他们是上帝的事情,而我的任务就是送他们去见上帝!’,还是将所有的一切,全都交给法律呢?
前者代表感性,后者代表理性。
前者代表自由,后者代表牢笼。
每当遇到感性和理性的纠葛时,人们永远都无法争论出一个完美的答案。
可若是选择了后者,虽然从侧面强化了主题,但也会让伊森爱子如命的形象,受到一定的质疑――伊森可以在高速公路上逆行,可以去变电站搏命,可以斩断手指,但现在,却不敢杀人吗?你不是爱你的儿子吗?你不是为了他能够付出一切吗?
可现在――
你不是啊!
很显然,电影中的伊森也明白自己做了什么。
放弃任务的他,再次陷入了当初那种浑浑噩噩的自责状态中。
而与此同时,画面也随之闪切,交代了另外三人的发现。
麦迪逊通过朋友,找到了伊森所去公寓的原主人,在沟通调查的过程中,公寓原主人也发现了端倪,想要对她痛下杀手,只可惜并未得逞,反而让麦迪逊逃了出去;整个调查中,她也得知,那所公寓,早就被对方租出去了,而租客,则是本市最大歌舞厅的老板。
同一时间,FBI探员也调查到了一起几十年前的悲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