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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九十二章 这个血族有点儿萌 (1 / 2)

滴——

琳琅,我任务是失败了,对吗?

琳琅:“是的,亲爱的宿主,你算是失败了。还有五次任务,宿主加油,不要失败啊。”

好,我继续!

我想成为血族,只要成为血族。请你一定为我实现这个愿望。

甯玘勾唇,好的,我一定为你实现。

阳光透过窗子洒在了地上,这是一间闺房,原主叫宁莲儿。是白月王朝一个商人家的小女儿,不过,也是这商人家唯一剩下的孩子。

白月王朝是一个以血族为尊贵的地方,皇家世族全是血族。

血族,自出生便有一双红瞳,口中有尖牙,依靠吸食鲜血增强力量。白月王超的血族也分三六九等,最强的是纯种血族。他们血脉纯正,因家族不同,所带有的力量不同。纯种血族之间会互相吸食鲜血获得力量慢慢变强。

而混种血族则只能吸食混种血族的血液。当然,在这些之中,最没用便是天生平凡的普通人。他们庸庸碌碌,柔柔弱弱,他们的血液不会被人吸食,也没有什么地位。

平时能做些小生意的就已经算是混的比较好的普通人。

原主的家,就算是这混的比较好的普通人家了。可原主为何会死,为何又成了宁家唯一的孩子。这就要从一个月前宁家众人被混种血族咬了,忽然也成了混种血族说起。

那日原主一人去山中采药,回家之后见到一发狂的混种血族正抓着她的爹爹,咬着那爹爹的脖子。原主知道这是血族要吸血了。

但白月王朝的血族一般不会吸食普通人的血啊,原主惊慌,举起了手中的镰刀就砍了上去。这一砍,那混种血族没死,一脚将原主踢了出去。继续吸食着原主家人的血液。

大约是过了一个时辰,原主从昏迷中醒来时,她的家人全部成了混种血族,还摇摇晃晃地失了心智,险些杀了原主。

原主死里逃生,去官府报案。官府说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,便说帮原主调查。然而等了半个月,官府也给不出任何答复。她的家人也再回家。

后来有人对原主说,她家人是遇上了那些邪恶的血族,日后那些血族是要找她的。她若想保护自己,就必须也变成血族。

原主被那人说动,让那人咬了一口,本以为能成为血族,谁想着一命呜呼。

所以,原主最终是许了这样一个愿望。

甯玘从床上坐了起来,扶着额头,定了定心神,琳琅,原主的身体能变成血族吗?

琳琅:“小玘,原主能。不仅能,她还不是一般的血族。在白月王朝有两个最大的家族,一个是统治着这个王朝的萧家,另一个就是隐匿在云端的宁家。

原主是宁家当年丢失的孩子,她的血脉是被封印的。若是想恢复血族力量,必须让萧家的血族咬上一口,同时再得到萧家人的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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