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 去欧国采风 (1 / 3)

严志与他妈的对话就如一个可怕的轮回,他妈似乎只要这边说了什么,就回来和另一边说。

如果不是他知道他妈心思没那么多,他都以为他妈在逗他呢。

这样他就得来回切换,而他的脑袋切换不过来是迟早的事,最后索性直接用“他”和“她”代替了,怕把名字弄混,至于用错了词,那他妈也不会觉得什么,因为这两个字很多人都会用错。

终于算是弄完了,如果他多穿一件衣服,他相信他的后背一定能泌出汗来。

......

接下来几日,严志开始写短篇小说的事还是在网上吵的沸沸扬扬,一场热闹的选择项被吵到大屏幕,就好比甜咸豆腐脑,网友们对这种两取一的选择题从来都是热衷的。

粉丝们自然卖力地宣传,因为和博特有合作的缘故,博特方面也很给力,给他弄了一个专门的闪频,几乎一点进来就来看到这篇文章。

在点赞量上,这个点赞也超出严志前几个博特,一天的时间,就达到了惊人了1000万,而这仅仅是一天的时间。

“严志新作三篇短篇发布在博特!公共免费看。”

“如果是你,你会选美女还是老虎?”

“一个开放的结局,一个考研心理的选项,你会选哪一个?”

媒体那块也是不断地宣传,很有网友都是在这种宣传中进来的,而从他们进来后就分出一批去吵架,越炒越热。

就在吵了一天将要停歇时,严志又发布了一个短篇小说,而这次的小说名叫《警察与赞美诗》,也是使他在短篇小说领域彻底站住脚跟的一个名篇。

刘语嫣在提醒群友去读后就一直再看这篇小说,他买了严志出版的所有小说,即使他不是一个推理爱好者。

像严志最近出的短篇小说她就很喜欢,因为又短又有意思,她不用为了将来能和严志交流去玩那个耗费脑力的推理游戏。

这次,严志发布了第二篇短篇,她很快就点进去观看了。

很快,她就沉浸进去了。

这是一篇写北国的小说,主角叫苏比,是一个无家可归,只能睡在公园的长椅上的流浪汉。

为了过冬,他的愿望竟然是进监狱。

对他来说,监狱的伙伴们意气相投,好客的监狱一直是他的冬季寓所。

从慈善机构得到一点好处,却会付出精神的屈辱。

还是当法律的客人来得强。

看到这里,刘语嫣就觉得有趣了起来,在夏国,从来都没有听说有这种人存在,就连流浪汉,都已经消失了好久。

不愧是北国啊,刘语嫣暗自鄙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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