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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 早朝被奏 (1 / 3)

原本常朝在唐初每日都要进行,不过,在公元639年,也就是贞观十三年,担任尚书左仆射和太子少师的房玄龄奏请“三日一朝”,便得到了唐太宗李世民的应允。

而今,已到了公元644年(贞观十八年)的十月中旬,常朝自然是每三日举行一回。

当然,常朝的礼仪也极为重要,传于后世的《新唐书》中,便对唐初早朝礼仪有过详实而具体的记载:“朝日,殿上设黼扆、蹑席、熏炉、香案。御史大夫领属官至殿西庑,从官朱衣传呼,促百官就班,文武列于两观。监察御史二人立于东、西朝堂砖道以涖之。

“平明,传点毕,内门开。监察御史领百官入,夹阶,监门校尉二人执门籍,曰:‘唱籍’。既视籍,曰:‘在’。入毕而止。次门亦如之。序班于通乾、观象门南,武班居文班之次。入宣政门,文班自东门而入,武班自西门而入,至閤门亦如之。夹阶校尉十人同唱,入毕而止。

“宰相、两省官对班于香案前,百官班于殿庭左右,巡使二人分涖于钟鼓楼下,先一品班,次二品班,次三品班,次四品班,次五品班。每班尚书省官为首。

“侍中奏‘外办’,皇帝步出西序门,索扇,扇合。皇帝升御座,扇开。左右留扇各三。……通事舍人赞宰相两省官再拜,升殿。内谒者承旨唤仗,左右羽林军勘以木契,自东西閤而入。朝罢,皇帝步入东序门,然后放仗。内外仗队,七刻乃下。常参、辍朝日,六刻即下。”

由此可知,在唐初举行的梅三日进行一回的常朝,从文武百官进入宫门,再到早朝仪式完毕,至少需要消耗掉半个时辰的功夫。

待常朝的礼仪进行完毕,接下来,就是百官奏事,也称为“朝参”。

文武百官向圣人“进言陈事”,称之为“上书”,其文体为“表”。那么,百官奏事有两种方式:一是当场向圣人奏报;二是向圣人呈“上书”。

此外,如果有官员奏议之事属于机密,为防止泄漏,须用黑色口袋,贴上双重封条呈进,称为“封事”。

由于常参的官员们至少需要三到五更起床,从四更到早朝仪礼毕至少站立一个时辰或者一个半时辰,常参官员们都是五品以上的文官,他们近乎都是文弱书生出身,再加之年纪普遍偏高。

于是,在接下来的“百官奏事”环节,在举行常朝的太极殿之内,便给常参的官员们俱都安排了座位。

根据《唐会要》记载:“贞观十四年正月二日。命有司读春令。诏百官之长。升太极殿。列坐而听焉。”

也就是说,在唐朝的时候,百官向圣人呈事,不需要跪拜或站立,可以跟同僚和圣人一起“坐而论道”。

作为从六品上的尚书省户部度支司员外郎,赵伦由于官阶过低,尽管可以参加每三日进行一回的常朝,却只能够在太极殿内,坐在左侧文官序列最后边的座位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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