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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六十二章 天下兵马谁为主(一) (1 / 3)

“呵呵,不必多想。”陈佑笑了笑,“你到大理寺会担任评事之职,到时候一年估计有七八个月都在外面跑,要做好心理准备。”

大理寺评事,一般称为大理评事,主要职责是奉令出使各地复查、审判案件。

只是用到大理评事的机会很少,绝大多数时候大理评事都是坐在大理寺看看公文邸抄、三三两两聚在一块闲聊,再不然就是索性兼了其它职事,多干几份活。

陈佑说的这个“一年有七八个月在外面跑”,让沈义伦惊诧莫名,愣了愣神才反应过来:“学士是说,东府要收权?”

“差不多可以这么说。”

沈义伦跟着陈佑修书这么久,不是心腹也属于那种可以相信的下属,陈佑也就稍微多说了些:“前年冉益谦在蜀中总揽刑狱,发现各地主贰官多有皆刑狱事宜示恩的情况。东府认为此风不可长,欲委派大理评事督府军州刑狱事。”

见沈义伦面露沉思之色,陈佑饱含深意道:“若此事可成,日后当有一地刑狱之长,或可并列主官。”

按照历史发展,这就是日后的“提点刑狱公事”,一般简称“提刑”。

后来的宋朝基本上是重要的事项都会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,比如刑狱、茶盐、市舶、保甲等等。甚至关中三白渠还有一个专门的提举三白渠公事,专门负责三白渠的储水泄洪日常灌溉。

能不能起到作用暂且不提,至少这专事专人的思路一直都存在。这也是陈佑鼓捣出税曹、治安曹会被认可甚至推而广之的原因之一,毕竟专事专人听起来就更专业也更容易追责。

总之,听到陈佑的话,沈义伦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对的地方。不过即便陈佑这么说,他还是不明白他去大理寺的意义是什么。

想不通就在执行的过程中仔细体会,这是沈义伦的想法,因此他毫不迟疑地答应下来。

别说沈义伦了,就是陈佑也找不到安排沈义伦去大理寺的意义。最大的作用可能就是让沈义伦官阶职事提高,培养资历吧。

他这次往大理寺插人是王朴的建议,其实就跟命令差不多。

按照故例,刑部和大理寺一个负责立法,一个负责审判司法,至于执法,则交给各地官府。看起来挺好。

然而,京中诸司和各地官府对内部罪犯有执法权和审判权,大理寺没有什么存在感。

一开始的改制,是要重新修订各种律令,到后来觉得可以把审判权单独拿出来。现在王朴要继续改制,陈佑又提出是不是可以把执法权也剥离出来,就比如他创造出来的那个治安曹。

治安曹的一大作用就是能够储备一支预备部队,比如河南府治安曹,当时就是陈佑手中的利器。如果中枢也成立一个治安寺,毫无疑问,这将是一支直接掌握在政事堂手里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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