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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四章 震惊天下的政令 (1 / 3)

半个月之后,第一批蜂窝煤终于生产了出来,不过它们并没有用来售卖,而是直接被赵平免费送给了刚刚在朔方刺史部安家的数十万百姓,总算是避免了无数山林变成光秃秃的景象。

剪除境内世家大族私兵之后,赵平手中所掌控的田地已经占据朔方刺史部的一半,但即便如此也不够也不够八十多万百姓所使用的。

而朔方刺史部虽然迁走了一些豪门大户,但还是有很多中小家族留下来的,他们解散了私兵,上交了武器甲胄之后,见赵平并没有继续为难他们,于是该干嘛还是干嘛,继续享受着地主阶级奢侈的生活。

没成想春暖花开之际,官府又公布了几条让他们惊慌失措的政令:

第一,下令清丈朔方刺史部所有田地,核实田地所有者,凡是无主之田,皆收归官有,而后发放给百姓,百姓有终生使用权,但没有买卖权。一旦百姓逝去,其子享有优先使用权,但如果没有儿子的,田地将会被官府收回去。

第二,官府将田地按土质的好坏分为上中下三等,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,也就是后世比较有名的方田均税法,只不过赵平为了减少人力支出,将五等改为了三等。

第三,清查朔方刺史部人口,设立严格的户籍管控制度,不论是生存在山间的猎人还是豪强乡绅家中的奴仆都必须登记在册。

第四,田地不能荒,一但荒废一年,那么第二年你手中的田地将被官府给收回去。

第五,重新设定人头税,取消“口钱”,只征收算赋,不论是什么籍贯一年需要缴纳80五铢钱的人头税。

汉朝,凡是年龄在15岁以上,60岁以下的成年男女,每人每年要向国家交纳120钱,称为“一算”。凡是7岁到14岁的儿童,不论男女,每年每人交纳20钱也就是口钱。

汉王朝的田税起初是十五税一,后来改成十税一,再后来逐渐演变成三十税一,看起来很低,但除了田税之外,百姓还要缴纳人头税,服徭役,服兵役,有时候他们还需要向皇家缴纳献费,也就是孝敬费。

所以总的来说,汉朝所有赋税加在一起大约是需要上缴田地所产出的百分之四十,而到了东汉末年,全国大片土地被世家大族豪门所占据,百姓手中拥有的田地越来越少,缴纳的赋税反而越来越重,最终不得不揭竿而起。

赵平取消了徭役,如果官府需要修建城池道路,就需要出钱雇佣民夫,而且不能耽误百姓的春种夏收。同时也取消了兵役,实行募兵制,百姓应征入伍,不但每月享有军饷,而且可免除家中两人的人头税。

而田税,赵平则是由三十税一改为了十税二。

政令下发之后,百姓们自然是欢欣鼓舞,毕竟从今以后,他们除了一个人头税之外,只需缴纳田产的十分之二即可,也不用服徭役和兵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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