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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遗物(五) (1 / 4)

旅途轻松的开始,很大程度意味着任务的顺利。

在德文堡境内,鲜有麻烦,在野外唯一担心的大概就是深夜野兽的出没。

四位赏金猎人的日常在抵达边境目的地之前,基本就在赶路、吃饭、睡觉三者中轮换,当到了饭点的时候,赏金猎人们已经很默契的按照各自的分工,该捕猎的捕猎,该烧水的烧水,该掌厨的掌厨。

这一次运气不错,皮尔斯逮到了几只兔子,架上火烤一烤,再配上老秃鹫的调料,味道一定很好。

皮尔斯把兔子递给老秃鹫,对方抽出匕首,熟练的剥掉兔皮,舍掉内脏,动作行云流水。

皮尔斯:“无论第几次看,你的刀法都是那么的流畅,看起来赏心悦目。”

老秃鹫:“不过是熟能生巧而已,毕竟我比你多了几年经验,让时间走多几年,你也会跟我一样,甚至比我更厉害。”

格拉克:“这么细的匕首,上战场可干不出什么大事,男人就该用大斧子!”

矮人战士挥了挥双刃斧,破风之声呼呼作响。

劳拉重重啧了一声,瞪了一眼格拉克,得意忘形的家伙差点把她正在熬制的汤打翻。矮人战士讪讪收斧,他可不想饿肚子,四个人里面,也就劳拉的厨艺还能被称为厨艺,在这种情况下得罪大厨,是一个非常不明智的选择。

老秃鹫:“当然,双刃斧毫无疑问是真男人的象征,但并不代表匕首不堪。每个人都有合适自己的武器,力量与速度上的选择源于自身条件,正是因为体格上的差异,才让格拉克能把双刃斧耍得得心应手,皮尔斯的腰刀快得像箭矢一样,并没有绝对的孰强孰弱,不同场合,双刃斧和匕首都能发挥它该有的效果,不是吗?”

矮人战士双手环手在前,昂首挺胸,让自己看起来更具“力量”,皮尔斯摸了摸鼻子,扶了下腰刀。

稍加烹饪一锅热腾腾的浓汤,飘香的烤兔肉就完成了,或是受到刚刚“力量”的影响,矮人战士嘴里塞满肉都要讲述自己往昔的勇猛。

格拉克:“三冠巨蜥知道吧,说起这一战那真是惊天动地,就像我隔壁的布什老太突然从窗户跳下去,还健步如飞绕着下城区跑一圈,那种程度的惊天动地,这个三冠巨蜥,身体比一百个我还高,那爪子比十棵大树还粗,那嘴巴......”

劳拉充耳不闻,专心对付手里的食物。带有个人英雄主义的复述,往往会被夸大不少,尤其是格拉克。

皮尔斯还算配合,因为不配合不行,矮人战士讲到激动的地方会一遍遍询问他这个当事人,以求证当时情况确实如此。

只有老秃鹫全程全神贯注,听到精彩地方还轻轻点头认可,这让矮人战士越讲越兴奋。

听到最后,老秃鹫拍手叫好道:“精彩,非常精彩的一场战斗。皮尔斯第一步想法就是封锁三冠蜥王的行动力,这是非常聪明的决策,对于像你这样敏捷的人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了,不过我个人有点小建议,三冠蜥王全身肌肉组织非常结实,一般刀剑就算能够入肉也对它难以造成多大实际伤害,尤其是它赖以行动的四肢,长年的锻炼会让三冠蜥王的四肢壮硕无比,选择这里下手会更加困难。但切入点是对的,如果说下一次,我的意思是运气很糟糕的情况下再遇上三冠蜥王,你可以选择从正前方进攻,三冠蜥王全身上下最灵活的就是它那骇人的尖尾,那也是它全身最坚固的地方,相反它的其他部位要缓慢不少,以你的身手,想要从正面躲过它的血盆大嘴,绝对不是问题,就算它想使用长尾攻击你,在绕过自己身体的时候也会给你足够的机会闪避,随后你可以来到三冠蜥王下身,从内侧攻击它的四肢,相对于外侧鳞片,能给予它更多伤害,也能更好达到削弱它行动力的目的,之后再考虑对付三冠蜥王的尾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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