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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五一章 碰到野路子了 (1 / 3)

()张重第一次读《发条女孩》的时候,能感觉到一股粘稠感。

这种粘稠感就类似于大清早出门的时候,周围是仅仅五米可见的雾霾,稍微远一点的地方都看不到,不仅如此,而且能闻到周身一股强烈的霉味。

即便是张重这样身经百战,见识过各种题材,各种写作手法,这种文学主题的人,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依旧能有这种感觉,可想而知,对于一般的读者来说,这本书可能并不友好。

不过没关系,在《发条女孩》跟大家见面之前,读者们会先看到一本更为粘稠的小说——活着。

其实说《活着》粘稠不太恰当,因为张重当时读这本书的时候非常快,第一遍甚至没用到三个小时。

作为一本主流文学小说,《活着》节奏“轻快”,读起来并没有什么为难的地方。

这一点跟余华本身的写作风格有关。

有人说余华跟海明威比较像,因为他们的小说在语言上都有着简洁生动、朴实无华的特性。

曾经有新闻记者就这个问题问过余华,余华则是开了个玩笑,说大概海明威跟我一样,认识的字都不多。

这显然是一句玩笑话,就像莫言说自己只认识五百个字一样。

在等待《发条女孩》的时候,读者们应该会先看到《活着》,而看完《活着》之后,他们也许会觉得《发条女孩》中的雾霾和霉味完可以接受了。

《活着》在《零零一》现在只连载了两期,人们才看到这本书的冰山一角,大多数人还陷在对富贵恨之入骨的漩涡中。

等到他们看完本小说后,那一记一记割进了心房的刀子,或许就会让他们忘了富贵原本是个混蛋。

……

在马赛的第三天,张重一家人去了伊夫岛,这个地方是张重自己提出要来的。

因为基督山伯爵被关押的地方就是伊夫岛上的伊夫堡。

不过这个世界没有《基督山伯爵》,而且这里也没有伊夫堡,所以来这里的游客很少。

张重带着家人在岛上逛了一圈,他也觉得没什么意思。

一行人在岛上找了个风景不错的地方,许雨涵和芃芃就架起了画板开始写生。

玩归玩,但是功课可不能落下,这段时间,只要得空,许雨涵总会带着芃芃画画。

不过这次在伊夫岛上,是她们两个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写生。

芃芃看着远处的一艘帆船,摇头晃脑道,“爸爸,你看这个帆船像不像上次那个大胡子爷爷送给你的那个?”

张重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,还别说,这个帆船确实跟当时胡梅尔斯送他的那个有点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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